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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会议上的讲话
熊大新
同志们:
当前,正值半年工作总结和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之际,各单位工作头绪很多、十分繁忙,在这个时候把大家召集来进行传达部署《规定》,充分说明这项工作十分重要,也充分说明市国资委党委的高度重视。各级党委一定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这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尽快部署,抓紧抓好贯彻实施工作。刚才,兆军同志传达了《通知》精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 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中央纪委针对当前权钱交易不断翻新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出台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这个《规定》虽然篇幅不长,但内容重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于加强新时期国企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推进国企改革发展稳定、有效解决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定》有利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规则尚不健全,秩序还不规范,国企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处于市场竞争的第一线,经受着各种风险和诱惑的考验。应该说,绝大多数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爱岗敬业、奋力拼搏,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经受住了严峻的挑战和考验,为国企的改革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思想作风建设,理想滑坡,信念动摇,放松自我要求和约束,不能正确对待“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把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带进党的政治生活,把权力、地位作为与利益交换的筹码;有的甚至经不起金钱美色的诱惑,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腐化堕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从国企近几年违纪违法案件的构成看,权钱交易的案件仍很突出。仅今年上半年市国资委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就有11
件,占立案总数47 件的23.4%。这两年查处的毕玉玺、聂玉河等人就是警示我们的反面典型。《规定》列举了八种权钱交易行为,这既是当前少数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表现、新特征,也是作风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所在;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势必会对党的作风建设带来极大危害。《规定》的下发,从制度上规范了权力运行,制约了权钱交易,有利于教育各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从而更好的促进国企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
----《规定》有利于维护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建设和谐企业。按照《北京市国有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北京在“十一五”期间,国有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要按照“总量增长、比重降低、布局合理、质量提升、监督到位”的总体要求进行调整,要积极推进国有经济转变增长方式,着力实现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资产规模化、创新自主化、管理现代化。北京国企要加快推进“调、改、剥、退”,特别是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力度。可以说,新一轮国企改革将在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内进行,涉及管理体制、产权关系、运作方式、利益格局等多方面的重大变革,带来的利益调整更加深刻,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使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更为复杂多变,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将集中地显露出来。新一轮国企改革在为企业发展创造机遇的同时,也增大了滋生腐败的可能性。少数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有业务处置权的党员领导干部,受社会大气候的影响,也不同程度的产生了利用手中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念头,更有甚者丧失原则、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甚至于为图一已私利见钱眼开,置群众利益于不顾.这些都是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背道而驰的,同党的宗旨格格不入,同人民群众利益格格不入,必然会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从近几年查办案件的特点看,在企业改制重组中变相侵吞国有资产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如:某工贸有限公司利用股东转股之机,转移资金149
万元,用于原公司三名主要领导成立新公司。再如:某毛纺织公司副经理,伙同劳动服务公司财务主管,借企业改制之机,两次挪用劳动服务公司的公款共计127
万元,分别用于两人投资入股的公司,进行个人经营活动。虽然问题出在少数人身上,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遭到破坏,也影响了企业的和谐与稳定。《规定》针对“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范,明确了政策界限,对于有效地规范企业改制行为,解决企业深化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突出矛盾与问题,对于维护企业与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和谐与稳定将会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规定》有利于加强国企反腐倡廉,实现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国资委组建三年多来,坚持把反腐倡廉的要求寓于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的重要决策和措施之中,围绕管“资产”,建立和完善了防范国资流失的有效机制,围绕管好“人”,促进企业领导人员依法经营、廉洁从业,围绕管好“事”,实施对企业重大事项的有效监督;先后出台规范性文件60
多项,其中涉及改革改制、产权管理、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重大事项管理、监事会监督、领导人员从业行为规范、法律工作等方面的办法和制度30
多项,推进了国资监管组织体系、责任体系、法规体系建设,对遏制和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也有力地促进了国有经济健康发展。但是,由于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不够完备,市场竞争环境不够规范,国企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国企中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仍然处于多发态势。市国资委组建以来虽然查处了800
余件案件,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但一些腐败分子为逃避打击,钻制度、政策和法律的空子,以权谋私的方式、方法在不断翻新,由“公开”转为“地下”,由“直接”变为“间接”,由“现货”变为“期权”;与一般受贿形式相比,通过这些貌似合法的形式收受财物,更具隐蔽性、复杂性,且数额较大,动辄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危害大、影响坏。过去由于没有明确的纪律规定和定性处理依据,导致调查取证难、定性处理难,一些权钱交易的案件不能得到有效查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影响国企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规定》针对房屋买卖、证券投资、期货交易、委托理财等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新领域,提出了八项严格禁止性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干部在参与经济活动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充实完善了国企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规范,进一步细化了权钱交易等违纪行为的情节,及时补充完善了原有纪律规定的内容,为有效打击经济领域犯罪行为提供了规范性依据。《规定》的下发,有利于国企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在经济交往中拓展廉洁自律工作的视野和领域,提高防范意识,严格自律,防微杜渐;有利于在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和国资经营责任体系的过程中,针对国资流失和国企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重点部门和重点对象,建立和完善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国有企业和领导人员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加强国有企业经营决策、资金运作、投资监控和风险防范等制度的规范,提高决策科学性和资金运作安全性,促进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从有利于健全和履行出资人职责,有利于规范企业经营中的廉洁从业行为,有利于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纠正、自我完善,有利于有效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计划、按步骤的抓紧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重点做到三抓:
一抓学习,广泛宣传教育。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构要做好贯彻实施《规定》的学习和宣传工作,要将《规定》的精神和今天会议精神传达到所属企业的每一名党员干部。一要加强学习和培训。要把贯彻实施《规定》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市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有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规定》,真正理解和掌握这些廉洁行为规范,了解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提高防范类似行为发生的警惕性,做到未雨绸缪,预防在先.要尽快组织学习和培训,尤其是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准确把握《规定》与《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之间的关系,准确把握《规定》与相关刑事法律、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为正确适用《规定》奠定基础.二要广泛宣传教育。要深入剖析毕玉玺、聂玉河等一批在权钱交易中造成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有的放矢的开展警示教育,营造贯彻落实《规定》的良好氛围.市国资委要利用首都建设报、首都国资、机关内部局域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通过内部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不同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熟知纪律和政策,明白哪些行为是违反纪律的,是严令禁止的,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以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带来的危害和严重后果,自觉地规范和约束个人行为.要通过广泛的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监督检举的方式方法,创造有利于贯彻实施《规定》的外部环境。
二抓自查,注重超前防范。各单位要结合纪念建党86周年主题活动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让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规定》的条款逐条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过程中,各单位领导要反复明示有关政策规定和界限,防止少数有问题的党员干部怕暴露问题影响前程,而故意掩盖事实真相,拒不说清问题的情况发生。一要讲清政策纪律。按照中央纪委要求,《规定》发布后的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以考虑从宽处理.现在离最后期限还有十天时间,时间很紧,各级一定要尽快抓紧宣传教育,使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认识到这是党组织给予的最后机会,要争取主动,尽快如实说清问题,争取组织宽大处理.高法、高检司法解释即将出台,在规定期限内不讲清问题,一但被发现性质就会发生质的变化,就不再是一般的违纪问题,而是犯罪问题.凡是有《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应在6
月底前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情况。二要讲清政策界限。要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十分清楚,对在期限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在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的基础上,比平时的自首和主动交代更从宽一些,以达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开展案件线索排查,要从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的角度出发,对线索清楚的,要及时通过打招呼的方式,督促其主动向党组织说清问题,争取从宽处理.三要超前防范。要积极为自查自纠创造良好空间,把党员干部自查自纠纳入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党员民主生活会,纳入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真正使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诫,防患于未然;真正使自查过程成为一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从业人员诚信守法、打击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教育过程,成为一次自我查找突出问题、纠正错误的过程,不搞群众运动,不搞人人过关。
三抓排查,加大查办力度。一要加大信访排查力度。要组织力量对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信访举报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新情况、新特点,掌握新动向、新成因、新形式、新手段,努力拓宽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和途径。二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集中惩治拒不交待存在问题的违规、违纪人员。尤其要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向党组织说清问题,销毁证据、转移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的,要采取有力措施,从严查处。要继续加大在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擅自决定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利用职权非法获利,侵害出资人和企业利益,以及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案件.继续加大并长期保持惩治权钱交易行为的工作力度,对有权钱交易行为的腐败分子,必须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绝不姑息。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实施《 规定》 取得实效
学习贯彻《规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是关系到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贯彻落实《规定》工作取得实效。
一抓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责任落实到位是抓好贯彻实施《规定》 工作的关键.市国资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委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机关党委和相关处室参加的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切实把贯彻实施《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纪委的主要工作,认真研究,统筹安排.这次会议结束后,要及时向本单位党委专题汇报,传达贯彻《规定》的要求和各级领导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主体。
二抓调研,完善机制制度。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形式多样、情况复杂、隐蔽性强,甚至于成为一些领域和行业的“潜规则”,不可能一跳而就.因此,我们要紧密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加强对新形势下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调查和研究,从改革发展的长远利益来思考问题,建立和完善实际管用的长效机制.要把贯彻实施《若干规定》,与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奥运工程建设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委机关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和监管企业资本运营、产权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等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与国资国企改革、强化出资人监管结合起来,推进法人治理运行机制建设,推进所出资企业全面加强预算管理和完善业绩考核体系,强化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管理约束,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保证国有资本调整重组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着力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权钱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用机制制度约束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机会.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国企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规律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铲除滋生权钱交易的土壤,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国企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三抓监督,确保取得实效。市国资委将结合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检查各单位的工作.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监督检查措施,坚决防止贯彻实施《规定》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要加强信息专报,及时报告自查自纠工作进展和好的经验做法等情况.市国资委将有效整合纪委、监察、监事会、审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党群工作处等处室的监督力量,对各单位落实自查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各单位也要加强对自查自纠阶段的监督和检查,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党组织说清的问题,要及时做出结论。既要核实已经交代的问题,又要核查实际纠正的情况,防止发生只说小问题、隐匿大问题,以及少退甚至隐匿赃物、赃款现象。要通过监督检查,真正将贯彻实施《规定》工作落到实处。
同志们,贯彻实施《规定》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纪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立即行动起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稳妥的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为国企的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以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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