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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开展账外账和“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
    根据市国资委及电控《关于在北京电控系统内开展帐外帐和“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的安排意见》的要求,经集团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05年8月初开始至10月下旬期间,在集团及集团属各分、子控股公司中开展帐外帐和“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
    8月9日上午 在兆维大厦13层会议室召开了兆维集团关于开展帐外帐和“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会。会议由赵学新执行副总裁主持,兆维集团董事长、总裁赵炳弟,党委副书记田玉生以及集团属各分、子控股公司党政领导和财务纪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清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一、专项清查工作的指导思想
    账外账和“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要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立足于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财务、经营行为,堵塞管理漏洞,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经济利益,把专项治理、制度建设、教育监督、督办查处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自觉性,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企业的稳定,为集团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专项清查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账外账和“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的范围:兆维集团及所属各分、子公司未将资金收入、支出等经济活动纳入法定账目进行记载和核算,致使资金的运行脱离财务统一核算和职能部门监管的账外账和"小金库”。
    账外账和“小金库”专项清查的重点:1、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的账外账和“小金库”。主要是指截留的各种生产经营收入;非法侵占国家和单位资财的收入;虚列支出、虚报冒领的收入;私自将投资、联营所得转移、存放外单位的收入;隐匿“回扣”、“佣金”、“好处费”等收入;截留的其它各种收入等。2、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存放和以个人名义保管单位公款的账外账和“小金库”。3、由少数人控制和支配的账外账和“小金库”。
    据悉,集团此次清查工作将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工作阶段(2005年8月初);第二阶段,自清自查、上报阶段(2005年8月初至8月下旬);第三阶段,检查阶段(2005年8月底到9月下旬);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05年9月下旬至10月底)。
    同时,集团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赵炳弟、杨存书担任,副组长田玉生、赵学新,小组成员包括王家彬、赵进增、顾瑾栩、荣春梅,专项清查工作办公室设在财务审计部。
    会上,田玉生同志代表清查领导小组对此次清查工作提出要求,他谈到,各单位领导对此次账外账和“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应给予高度重视,并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寓教育于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之中,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监督,把党内监督与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思想发动、组织部署、自清自查和总结整改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全面深入地开展账外账和“小金库”的清查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力争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专项清查的工作质量。